第 013 章| 壓不下來
他把最扎實的證據送進編輯桌,卻被一通客氣的電話壓了下來。直到一個退休前輩搬出封了膠帶的舊箱子——原來這個凌晨,不是第一次。
Day 33、週一上午 10:30。中正區、一棟商辦的 7 樓。
李暟宸坐在會議室裡。對面是高主編。
他偶爾供稿給這家週刊、5 年了。社會線、失蹤、人口販運、長照黑數——都是別家不太想碰、又確實有讀者的題材。高主編收他的稿、給的價碼公道、不亂改他的句子。他信任她的程度、比信任這個行業的平均值高。
桌上是他昨天寄的企劃。8 頁、把失蹤者群跟那個共通時段講清楚、附上便利商店監控、家屬訪談、還有照片牆前後少掉的兩張。他把最不能講的那部分——第二月台、方塊字、他自己在那些人眼裡不存在——全部抽掉了。留下的是一份扎實的、可查證的失蹤群報導。
高主編看完、把企劃推回桌子中間。
「李暟宸。」她說。「這個我不能登。」
「哪一段有問題?」他問。
「沒有哪一段有問題。」她說。「每一筆都查得到。失蹤通報編號、家屬訪談、監控時間戳、你連 SD 卡原始檔都附了。如果我只看證據、這是這個月最好的一篇。」
「那為什麼不能登?」
她沒馬上回答。她拿起桌上的紙杯、喝了一口、放下。
「上禮拜五。」她說。「我接到一通電話。一個我不認得的號碼、講話很客氣、自稱是某個『跨部會專案窗口』。不是平常會打來喬版面的那些人。他說最近有一批『涉及大氣與電磁異常的不實訊息』在流傳、希望媒體『審慎查證、避免引起恐慌』。他沒有要我做什麼。他連你的名字都沒提。」
李暟宸沒動。
「他不需要提我的名字。」他說。
「對。」高主編說。「他只要讓我知道有人在看。剩下的、我自己就會處理。這通電話、要的就是這個。」
他想起 002。Day 1 凌晨、氣象局統一發稿、04:50 到 05:10、全島十幾家媒體一字不改。當時他以為那是公關慣性。現在他知道、那是同一隻手、只是這次伸到了高主編的桌上。
「我可以登。」高主編說。「我可以登、然後接下來 3 個月、我們每一篇稿都會被『查證』、廣告會莫名其妙掉、我的記者進不了該進的場子。我手下還有 11 個人要養。別當我是怕事——這些我全算過了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李暟宸說。他是真的知道。她講得很平、沒有歉意、也沒有要他諒解的意思。她手下有 11 個人要養、這個帳她早就算過。真要說、她比誰都清醒。
「所以我建議你。」她說。「把這個收起來。資料留著、別動。等風頭過。」
然後她做了那件他沒料到的事。
她把那份 8 頁企劃、連同他附的隨身碟、往他這邊推。
「這個你拿回去。我這邊不留副本。」
李暟宸看著那個隨身碟。
「主編。」他說。「妳不留副本——是不想哪天有人來要的時候、東西還在妳手上。」
高主編沒否認。
他懂了。她把東西退回來、是要清乾淨自己的桌子。如果哪天那隻手伸進這間辦公室、她要能說「我沒有那份東西、我退回去了」。她在保護她那 11 個人。
而這件事、反過來告訴李暟宸一件更重要的事。
他們會來收東西。
像 007 那個灰箱、像 002 那 7 個倒退 1 個月的帳號——這套系統處理不想被看見的東西的方式、就是讓它消失。如果連高主編都預判到「會有人來要」、那他自己手上那份、遲早也會被盯上。
李暟宸把隨身碟收進外套內袋。
「主編。」他說。「我不會用週刊的名義登。這篇要是出事、燒不到妳這邊來。」
「那就好。」
「還有件事要麻煩妳。」他說。
她抬眼。
「幫我開一張採訪委託。失蹤群這條、掛你們週刊的名、委託我一個人查。妳不必登、也不用管我查多久。我要的只是那張紙——有了它、我去敲家屬的門、進警局問案子、才有個名分、不會被當成一個拿著相機的可疑路人。」
高主編看著他。
「你要那張紙、是要拿來擋誰?」
「擋到時候來問我要東西的人。」他說。「我手上這份、不會像妳一樣可以說『我退回去了』。我會一直留著。我要在他們來之前、先有一個正式的身分、證明我在合法地做一件記者該做的事。這樣他們要動我、成本會高一點。」
高主編沉默了 10 秒。
然後她拉開抽屜、抽出一張週刊的空白委託函、簽名、蓋章、填上他的名字跟「失蹤人口系列報導」幾個字、推給他。
「這張紙保護不了你多久。」她說。
「我知道。」他把委託函折好、收進筆記本。「但有總比沒有好。」
「李暟宸。」她在他起身時叫住他。「那通電話、我沒跟任何人講過。包括你。剛才那段、不在這間會議室裡發生過。」
「哪段?」他說。
高主編第一次、笑了一下。很淡。
電梯下樓。他在筆記本上寫:
週刊壓稿。高主編接到「跨部會專案窗口」電話(上週五)= 002 統一發稿那隻手、伸到個別編輯桌上。手法升級:不點名、也不動手壓,光讓你知道有人在看著,剩下的自己會做。
拿到:失蹤群採訪委託函(週刊名義、單人、不登)。= 一個合法身分。
警告:他們會來收我的檔。要在那之前佈署。
寫完他停了一下、補一行:
我現在是這件事在這個世界上、唯一一份壓不掉的紀錄。壓不掉、也就藏不住。我是靶。
下午、他打給承辦蔡先生案的派出所。
對方很客氣。失蹤人口案、查無外力介入跡象、最後金流是 3 個禮拜前便利商店買茶、手機 Day 14 起關機、無新事證、「依規定先這樣」。他問會不會結案、對方說「不會結、掛著、有消息再聯絡家屬」。
掛著。他知道那是什麼意思——沒有人會再去碰。
蔡先生變成一個編號、一個待補的欄位。沒有人會記得他消失之前、在電話裡跟一個記者說過「我有東西要給你看」。
除了李暟宸自己。
Day 33 晚上、他打給韓哥。
韓振邦、六十三歲、跑了一輩子社會線、5 年前從報社退下來。李暟宸入行第一年、跟過他半年。韓哥教他兩件事:第一、錄音筆永遠開兩台;第二、最重要的東西不要存在會連網的地方。當年李暟宸覺得第二條是老人的偏執。現在他天天靠這條保命。
「韓哥、我想拿個東西給你看。今晚方便嗎?」
「你聲音不太對。」韓哥說。「過來。我在家。」
韓哥住南機場、一棟老公寓的 3 樓。屋裡到處是紙箱、剪報、卷宗、舊式卡帶。退休 5 年、他沒丟掉任何一個案子。
李暟宸把企劃、把 SD 卡裡的照片、在韓哥的舊筆電上一張一張過。失蹤群、共通時段、照片牆、監控裡 30 秒消失的箱子。他講到一半、韓哥沒出聲。等他講完、韓哥起身、走到牆角、搬下來一個用膠帶封了好幾層的紙箱。
箱子側面用奇異筆寫著一行字、字跡舊了、褪成灰。
未結 · 1998-2003 · 凌晨群
「90 年代末。」韓哥說。「那時候我跑刑事。台北幾個區、陸續有人在凌晨失蹤。沒有規律——這是當時的結論。但我自己私下做了一份。」
他打開箱子。裡面是手寫的卡片、一張一張、每張一個失蹤者。姓名、年齡、最後出現地點、最後出現時間。
李暟宸抽出最上面幾張。
最後出現時間那一欄——03:17、03:14、03:18。
不是全部。但夠多。多到不可能是巧合。
「你那個『共通時段』。」韓哥說。「我二十幾年前就看到了。我交上去、長官說樣本不足、要我別發散。後來有一通電話打到報社、不是給我、是給總編。隔天我被調去跑財經。這個箱子、就封起來了。」
李暟宸的手指停在那疊卡片上。
二十幾年前就有人看到同一個時段。當年也是一句「樣本不足、別發散」把它壓回去、再一通打給上面的電話、把看見的人調離原位。中間隔了二十幾年、手法一個字都沒變。
03:17 不是從他開始的。它比他老得多——每隔幾年浮上來一次、每次都被同一種手按回去。
二十幾年來、看見這個時段的人一個接一個被按下去。他排在這條線最後面——這一輪、剛好還沒輪到他。
「韓哥。」他說。「這些卡片、我可以拍嗎?」
「拿去。」韓哥說。「箱子你也搬走。我留了二十幾年、留不出個結果。你比我那時候多了一樣東西。」
「什麼?」
「你有照片。」韓哥說。「我那時候、只有人說的話。話會被改、會被忘。你那張磚牆有洞的照片——只要你不存在雲端、它就還在。」
他頓了一下。
「還有一件事。你那個姓蔡的線人。」
李暟宸抬頭。
「蔡敬武。」韓哥說。「五十二歲那個、對不對。他不是第一次找記者。90 年代那批、他也在查。他那時候二十幾歲、是個業餘的、自己一個人記。我封箱之前、見過他一次。他比我執著。」
蔡先生不是李暟宸的線人。
蔡先生是上一個李暟宸。
查了二十幾年、查到自己失蹤。
「他住處你知道嗎?」李暟宸問。聲音比他想的乾。
「萬華。」韓哥從卷宗裡翻出一張舊名片、上面有手寫的地址。「他太太還住那。我打個電話、你明天過去。蔡太太認得我的名字。」
Day 34、上午。萬華、一條巷子裡的舊公寓。
蔡太太五十出頭、瘦、眼神疲。她開門、看到李暟宸、先愣了一下。
「你姓李?」
李暟宸點頭。
「韓先生昨天打電話、我就想大概是你。」她說。「他失蹤前那陣子、一直念。說有個年輕的、姓李的、會懂。」
李暟宸的喉嚨緊了一下。他沒接話。
她讓他進去。
蔡先生的房間在最裡面。蔡太太沒進去、站在門口。「我沒動他的東西。警察來看過一次、說沒什麼、就走了。」
房間不大。一張書桌、兩個書架、牆上一整面的地圖。
台北市全圖。上面密密麻麻、用紅筆、藍筆、鉛筆、做了無數標記。每一個標記旁邊、是一個時間。李暟宸湊近看。
03:17、03:14、03:18、03:11。
有些點他認得——松壽路、信義那條巷、西門都在上面。還有一個他沒去過的、在萬華的點、被紅筆圈了 3 圈、旁邊寫著兩個字。
興雲。
書桌上有一台舊式錄音筆。李暟宸按下播放。
雜訊。然後是一個中年男人的聲音、平、累、像在對自己講話:
第十七次了。每次都在這個時間。我拍不到——我這台老相機拍不到。需要更好的設備、需要一個拍得到的人。
如果哪天我沒回來、東西都在這個房間。給那個會懂的人。
錄音到這裡停了。
李暟宸站在那面地圖前、很久沒動。
窗外、萬華的天是白的。再過幾條街就是艋舺——興雲分線往南的盡頭、就在那頭。
他拿出手機、拍下整面地圖。然後從外套內袋拿出那張高主編簽的委託函、看了一眼、收回去。
他這次帶了隨身相印機。拍一張、當場印一張。數位檔會被人弄不見、紙不會。
蔡太太在門口輕聲問:「你會找到他嗎?」
李暟宸看著那個被紅筆圈了 3 圈的點。
「我會去他去過的地方。」他說。
【第 013 章 完 · 中正區週刊辦公室 → 南機場韓振邦住處 → 萬華蔡敬武住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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